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
教育教学工程

当前位置: 首页>>教育教学>>教育教学工程>>正文

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决赛评委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14-12-01

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决赛评委注意事项

一、评分取值范围;同《评分标准》各项目的取值范围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。

二、缺项者给本项目的最低分,不便明确掌握的项目,由评委根据选手的实际表现判分。

三、参赛教师决赛用时情况由工作人员统一掌握,对于用时不够或超时者,按每误差半分钟(不足半分钟按半分钟计)扣0.2分实施。

四、参赛教师的讲授水平、板书质量、教学姿态、演示技巧及效果、整体配合效果按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标准》进行考核评比。

五、对授课中的讲授口误、板书错别字的扣分标准:每出现 1次讲解错误并且未作纠正的,即该项目扣2分; 板书错别字每个扣0.5分;发现错误并进行纠正的,酌情扣分。

六、参赛教师的教案书写质量考核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负责,内容格式参照《bet365皇冠体教案格式》。

七、在考核评审过程中,对参赛教师存在的问题,请评委认真记录,以便于事后分析、总结。

八、评委要认真负责、客观公正、独立自主工作。相互不讨论、彼此间不影响。不私自向参赛教师本人和其它无关人员泄露考核评分情况。

九、对参赛的前三名教师评委可试评,待第四名比赛结束时,再正式提供前三名选手的考核评分结果。并在评分表上标明参赛教员次序号。

十、对评委评分结果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,求出平均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总体校正后,即为参赛教师决赛得分,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。

十一、为保证决赛的公平、公正,评委要全程参加评比工作。

上一条: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决赛规则 下一条:选修课神经生物学

关闭